“索要千萬逼死丈夫”案的翟欣欣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案件將于今日開庭。
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此前也曾對外發布消息,說已接法院通知,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定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點30分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開庭審理。
紅星新聞2024年3月曾報道,記者從可靠信源處獲悉,翟欣欣被抓后認罪認罰,本案涉嫌敲詐的金額巨大,翟欣欣或將獲刑10年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蘇享茂家屬此前幾度將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蘇享茂價值近千萬的贈予,并要求對方返還近百萬現金。紅星新聞記者從蘇享茂家屬一方了解到,民事判決已生效,但仍在執行程序中。
根據蘇享龍在微博發布的《立案告知書》,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刑事立案時間為2023年5月20日。在刑事案件立案前,蘇享茂家屬在2023年5月12日收到翟欣欣的660萬元還款。
記者了解到,海淀區檢察院已經依法對翟欣欣批捕。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胡永平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對于敲詐近親屬財物的情況,法律規定如果行為人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即使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對于翟欣欣敲詐丈夫蘇享茂一案,雖然屬于敲詐近親屬的情況,有酌情從寬處理的規定,但根據媒體此前報道其敲詐的數額和造成的惡劣后果來看,翟欣欣的刑期很可能會在十年以上。
蘇享茂家屬委托的律師則表示,婚姻不是敲詐勒索的法外之地,只要存在社會危害性,無論“真妻子”“假妻子”都有可能構成犯罪。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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