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AI技術發展,“數字人直播”在電商平臺迅速走紅。數字人直播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的虛擬人物,在直播平臺上進行實時互動與內容傳播的一種新型直播形式。它憑借“低成本、24小時在線”成為AI技術在商業應用中的新風口。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商家入局,數字人售賣中的貨不對板、夸大宣傳、隱形收費等問題頻發,許多商家在追逐技術紅利的同時,陷入了“技術掘金”的陷阱。
平臺已封禁,商家還推廣
“無需真人出鏡,一部手機就能做”“24小時不間斷干活,躺著賺錢”“僅需幾句話的時間,打造你的數字分身”……這些極具誘惑力的宣傳話術,頻繁出現在數字人直播的推廣視頻中。許多售賣數字人的企業通過短視頻平臺發布所謂的“成功案例”,展示自己的收益數據,還在標題處打上“日賺600元”“1個月賺5萬”等標簽,吸引大量有直播需求的商家入局。
然而,數字人落地的效果往往與宣傳大相徑庭。李先生經營著一家個人IP孵化公司,2024年12月他在互聯網上看到關于數字人直播的推廣,幾番溝通后便采購了一家公司的數字人服務,該服務還可以無線克隆數字分身。沒想到的是,開播不到一周直播間已因“直播違規”被平臺封禁好幾次,李先生無奈地表示:“當時公司宣傳的無人直播技術很牛,實際上抖音和視頻號已限制和禁止無人直播,對方明知道這種情況還推廣。”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消費投訴平臺上,不少商家反映數字人直播總被封禁,且大部分合同存在“退款限制條款”。商家馮先生加盟了上海一文化傳媒公司所提供的數字人直播技術,簽訂了《AI智能系統聯營商合作協議》并支付了65000元加盟意向金,加盟商還承諾如果成功邀請新商家入駐抖音平臺,一單能再獎勵200元。但這條“致富之路”還沒開始就斷了,“從最初幾個小時的禁播,到后來的十分鐘不到就被禁播,完全無法進行正常直播”。馮先生希望可以退費,但該公司稱“可通過短視頻或轉移到另一App平臺等方式繼續提供服務”。最后,雙方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法院受理了這起合同糾紛案件,法院認為合同的主要內容為數字人直播技術服務,但被告所提供的服務未能達成協議目標,認定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判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還馮先生45500元。
記者查詢發現,不同平臺對數字人直播的態度不一。騰訊視頻號在《視頻號櫥窗達人“發布低質量內容”實施細則》中明確指出,“使用虛擬數字人等非真人直播的代播內容”屬于違規情況;抖音平臺允許適當使用虛擬人技術,但必須遵循規范。比如使用虛擬人進行直播必須對相應的虛擬人形象在平臺注冊,直播時須由真人驅動進行實時互動,不允許完全由AI驅動進行互動;但京東平臺卻相反,不僅推出了采用創始人劉強東形象的數字人主播“采銷東哥”,還建立了自己的數字人平臺“京東云言犀”。
雖然部分平臺已在規范中表明數字人直播是違禁行為,但不少銷售人員在售賣產品時仍會強調數字人直播的可靠性。商家林先生在購買數字人直播產品前曾多次向銷售人員楊某確認產品是否能實現24小時不間斷直播,并且是否會面臨被平臺封號的風險。楊某明確稱“可以做到,不會封號”,于是林先生便簽訂了《AI智能數字人系統采購合同》并支付20000元。然而,收到產品后,林先生發現交付的數字人效果與展示時差距大,并且使用40分鐘就被平臺封禁。林先生多次與代理商溝通,但對方一直推脫,甚至要求他支付額外費用來重新錄制內容。最終,林先生選擇起訴。
購買服務后還有隱形收費
除了平臺的封禁政策影響外,數字人直播服務的隱形收費也被吐槽。許多代理商在銷售時并未明確告知后續費用,商家在購買后才發現需要額外支付聲音克隆、云儲存、技術服務費等多項費用。
商家李先生表示,他在購買數字人服務后,才發現聲音克隆需要額外收費。“銷售解釋說可以選擇平臺上已經有的音色,但我們是生成真人的數字分身,都是強調個人IP特質的,肯定要用自己的聲音,銷售這才表示聲音克隆按字數計費。”此外,技術上也存在差距。在演示時,銷售展示克隆一個數字人的時長僅幾分鐘,但李先生操作時,克隆一個數字人的時長卻要半天到一天的時間。代理商稱是因為本地算力服務器慢,如果綁定云端就會更快些,但李先生額外花費兩萬元購買云端服務后,依然效果不佳。
記者以商家身份咨詢了幾家售賣數字人直播服務的公司,發現數字人普遍售價不菲,有幾千元一年的包年式服務,也有幾萬元終身使用并聲稱可以“無限克隆”的買斷服務。然而,許多潛在的收費服務并未在合同中標明,如聲音克隆服務需另外收費,云儲存服務器也大多只提供30日免費期,后續仍需購買相關配套服務。有商家算了一筆賬:購買數字人服務后,每年還要支付數千元的云儲存和技術服務費,綜合成本遠超預期。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從事數字人直播源碼開發的科技企業不多,但天眼查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中國與數字人相關的企業數量已達114.4萬家,其中不少是采購了原廠商的模型后從事貼牌代理和分銷的企業,在銷售時演示的是原廠模型,但實際賣出的卻是另一套粗制濫造、技術不精的模型。這種代理模式導致行業良莠不齊,許多商家在購買服務后發現問題,卻因合同中的模糊條款維權無門。
面對數字人直播行業的亂象,平臺、企業和監管部門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試圖規范市場秩序。過去一年內,與數字人直播相關的法律案件和相關規范越來越多,如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出臺《浙江省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指引》,首次對AI數字人直播進行規范,并列明對相關經營者的合規要求。
數字人直播技術的出現,為電商和本地生活領域帶來新的可能性。但對于商家而言,盲目追逐風口可能帶來巨大風險,數字人直播若不能回歸工具本質,終將淪為投機者的短期掘金游戲。因此,在入局之前,商家應充分了解技術和平臺的局限性,并通過正規渠道在知名商家購買服務,避免陷入代理商的消費套路。
隨著AI技術發展,“數字人直播”在電商平臺迅速走紅。數字人直播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的虛擬人物,在直播平臺上進行實時互動與內容傳播的一種新型直播形式。它憑借“低成本、24小時在線”成為AI技術在商業應用中的新風口。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商家入局,數字人售賣中的貨不對板、夸大宣傳、隱形收費等問題頻發,許多商家在追逐技術紅利的同時,陷入了“技術掘金”的陷阱。
平臺已封禁,商家還推廣
“無需真人出鏡,一部手機就能做”“24小時不間斷干活,躺著賺錢”“僅需幾句話的時間,打造你的數字分身”……這些極具誘惑力的宣傳話術,頻繁出現在數字人直播的推廣視頻中。許多售賣數字人的企業通過短視頻平臺發布所謂的“成功案例”,展示自己的收益數據,還在標題處打上“日賺600元”“1個月賺5萬”等標簽,吸引大量有直播需求的商家入局。
然而,數字人落地的效果往往與宣傳大相徑庭。李先生經營著一家個人IP孵化公司,2024年12月他在互聯網上看到關于數字人直播的推廣,幾番溝通后便采購了一家公司的數字人服務,該服務還可以無線克隆數字分身。沒想到的是,開播不到一周直播間已因“直播違規”被平臺封禁好幾次,李先生無奈地表示:“當時公司宣傳的無人直播技術很牛,實際上抖音和視頻號已限制和禁止無人直播,對方明知道這種情況還推廣。”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消費投訴平臺上,不少商家反映數字人直播總被封禁,且大部分合同存在“退款限制條款”。商家馮先生加盟了上海一文化傳媒公司所提供的數字人直播技術,簽訂了《AI智能系統聯營商合作協議》并支付了65000元加盟意向金,加盟商還承諾如果成功邀請新商家入駐抖音平臺,一單能再獎勵200元。但這條“致富之路”還沒開始就斷了,“從最初幾個小時的禁播,到后來的十分鐘不到就被禁播,完全無法進行正常直播”。馮先生希望可以退費,但該公司稱“可通過短視頻或轉移到另一App平臺等方式繼續提供服務”。最后,雙方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法院受理了這起合同糾紛案件,法院認為合同的主要內容為數字人直播技術服務,但被告所提供的服務未能達成協議目標,認定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判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還馮先生45500元。
記者查詢發現,不同平臺對數字人直播的態度不一。騰訊視頻號在《視頻號櫥窗達人“發布低質量內容”實施細則》中明確指出,“使用虛擬數字人等非真人直播的代播內容”屬于違規情況;抖音平臺允許適當使用虛擬人技術,但必須遵循規范。比如使用虛擬人進行直播必須對相應的虛擬人形象在平臺注冊,直播時須由真人驅動進行實時互動,不允許完全由AI驅動進行互動;但京東平臺卻相反,不僅推出了采用創始人劉強東形象的數字人主播“采銷東哥”,還建立了自己的數字人平臺“京東云言犀”。
雖然部分平臺已在規范中表明數字人直播是違禁行為,但不少銷售人員在售賣產品時仍會強調數字人直播的可靠性。商家林先生在購買數字人直播產品前曾多次向銷售人員楊某確認產品是否能實現24小時不間斷直播,并且是否會面臨被平臺封號的風險。楊某明確稱“可以做到,不會封號”,于是林先生便簽訂了《AI智能數字人系統采購合同》并支付20000元。然而,收到產品后,林先生發現交付的數字人效果與展示時差距大,并且使用40分鐘就被平臺封禁。林先生多次與代理商溝通,但對方一直推脫,甚至要求他支付額外費用來重新錄制內容。最終,林先生選擇起訴。
購買服務后還有隱形收費
除了平臺的封禁政策影響外,數字人直播服務的隱形收費也被吐槽。許多代理商在銷售時并未明確告知后續費用,商家在購買后才發現需要額外支付聲音克隆、云儲存、技術服務費等多項費用。
商家李先生表示,他在購買數字人服務后,才發現聲音克隆需要額外收費。“銷售解釋說可以選擇平臺上已經有的音色,但我們是生成真人的數字分身,都是強調個人IP特質的,肯定要用自己的聲音,銷售這才表示聲音克隆按字數計費。”此外,技術上也存在差距。在演示時,銷售展示克隆一個數字人的時長僅幾分鐘,但李先生操作時,克隆一個數字人的時長卻要半天到一天的時間。代理商稱是因為本地算力服務器慢,如果綁定云端就會更快些,但李先生額外花費兩萬元購買云端服務后,依然效果不佳。
記者以商家身份咨詢了幾家售賣數字人直播服務的公司,發現數字人普遍售價不菲,有幾千元一年的包年式服務,也有幾萬元終身使用并聲稱可以“無限克隆”的買斷服務。然而,許多潛在的收費服務并未在合同中標明,如聲音克隆服務需另外收費,云儲存服務器也大多只提供30日免費期,后續仍需購買相關配套服務。有商家算了一筆賬:購買數字人服務后,每年還要支付數千元的云儲存和技術服務費,綜合成本遠超預期。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從事數字人直播源碼開發的科技企業不多,但天眼查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中國與數字人相關的企業數量已達114.4萬家,其中不少是采購了原廠商的模型后從事貼牌代理和分銷的企業,在銷售時演示的是原廠模型,但實際賣出的卻是另一套粗制濫造、技術不精的模型。這種代理模式導致行業良莠不齊,許多商家在購買服務后發現問題,卻因合同中的模糊條款維權無門。
面對數字人直播行業的亂象,平臺、企業和監管部門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試圖規范市場秩序。過去一年內,與數字人直播相關的法律案件和相關規范越來越多,如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出臺《浙江省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指引》,首次對AI數字人直播進行規范,并列明對相關經營者的合規要求。
數字人直播技術的出現,為電商和本地生活領域帶來新的可能性。但對于商家而言,盲目追逐風口可能帶來巨大風險,數字人直播若不能回歸工具本質,終將淪為投機者的短期掘金游戲。因此,在入局之前,商家應充分了解技術和平臺的局限性,并通過正規渠道在知名商家購買服務,避免陷入代理商的消費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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